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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常把「台灣的食安問題很嚴重」掛在嘴邊,但是你學會看食品標籤了嗎?


所謂的「食品標籤」,簡單來說,就是政府規定食品業者必須要說的、加上食品業者還想跟你說的,整合而成的內容,然而,消費者需要知道的,遠比標籤上的文字要多、還複雜,而且不只食品,日常生活用品無處不是標籤。

「真相只有一個!」
《格外農品》希望從分享食品標籤的法規開始,讓消費扮演柯南抽絲剝繭,揭開食品標示的真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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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門課:食品外包裝的基本標示

根據衛生福利部最新修訂的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內,第五章「食品標示及廣告管理」第22條:

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,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,明顯標示下列事項:

一、品名

二、內容物名稱;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,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之。

三、淨重、容量或數量。

四、食品添加物名稱;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,以功能性命名者,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。

五、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、電話號碼及地址。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,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;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

生產系統者,應標示生產系統。

六、原產地(國)。

七、有效期限。

八、營養標示。

九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。

十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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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疑點1.】內容物必須全揭示,並且將成分最多的放前面,以此類推。許多食品會以天然為訴求,或者宣稱加了特殊或昂貴的內容物,這時消費者可以從成分排序來觀察內容物的多寡,判斷是否與宣傳詞相符。

※格外農品的果醬水果含量超過70%以上,其次為砂糖和檸檬汁,完全不添加果膠,符合100%無添加物的說法。


【疑點2.】負責廠商與製造廠商至少擇一標示,並包含其電話與地址,當食品安全出現問題,相關單位才可向標示廠商追查問題來源。

※格外農品為產品負責廠商,委由好味兒生技食品有限公司製造,為製造廠商,於標籤上完整揭露廠商電話與地址、工廠登記證號等資訊。


【疑點3.】營養標示,自104年7月1日開始,「糖」即為營養標示的強制項目,而糖量的計算,必須包含額外添加的糖以及食材本身原有的糖量,而新制的規定也將營養標示的計量方式從5種縮成2種,均需以「每份」及「每100公克/毫升」或者「每份」及「每日參考值百分比(%)」。計量方式還需配合業者標示的每包裝含「」份,才能真正知道吃進去的內容物分量,這對於營養攝取需要控制嚴格的消費者而言,真是一大工夫啊!

※每批水果處理後,格外農品會測出該批水果的甜度,再依比例加入砂糖與檸檬汁,因此標籤上糖量的計算是水果與砂糖的總和。

 

以上說明有稍稍撥開標籤神秘的面紗嗎?

食品標籤推理課我們下次見!
 
參考資料:

全國法規資料庫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 (條文請按此)

衛福部公告:我國新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7月1日上路 (公告請按此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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